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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乡村振兴应处理好八个关系
发表时间:2020-04-09     字体:【

2020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指出,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需要充分尊重乡村发展演进规律。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推动云南乡村振兴应注重协同性、关联性、整体性,处理好八个关系。

处理好统与分的关系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统一推进乡村振兴。乡村振兴、乡村建设一定要规划先行,谋定而后动。根据中央、省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各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要编制乡村振兴规划或方案,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部署若干工程、计划和行动,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久久为功。二是坚持因地制宜,有序推进乡村振兴。全省农村情况千差万别,要科学把握各地差异和特点,不搞一刀切,不搞统一模式。要根据发展现状和需要,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对具备融入城镇条件的村庄,要加快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对自然历史文化资源丰富的村庄,要统筹兼顾保护与发展;对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的村庄,要加大力度实施生态移民搬迁。分类推进城郊融合型、集聚提升型、特色保护型、搬迁撤并型和守边固边型等各类村庄建设,打造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

处理好近与远的关系

目前,我省推动乡村振兴,是在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还在继续发展、农村人口还要不断进城、城乡经济社会结构还在不断变化下的乡村振兴,措施上不能只顾及当前和短期见效,而要在乡村人口和经济社会结构变化中寻求乡村振兴的长远思路和根本路径。要按照2020年、2035年、2050年等重要时间节点,科学把握村庄变迁的趋势,充分考虑乡村的多样性、差异性,科学合理评估当地财政收支状况、集体经济实力和群众承受能力,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有序推进乡村振兴。既要立足当前实际确立近期目标,又要着眼长远制定规划;既要把握好发展方向,又要把握节奏。

处理好立与破的关系

一是在转变“小农经济”传统模式上,应从“新”上找出路。实现产业兴旺的目标,要开拓新视野,跳出本地、对标一流,推广标准化生产,倒逼传统乡村产业转型升级;要发掘新思路,坚持以全产业链、集约化经营、“互联网+”现代农业等现代思维改造传统农业;要采取新举措,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力度,加快数字农业建设,加快推进产地交易市场信息化,切实增强特色农产品的市场话语权。二是在处理好文化的立和破关系上,要做到尊重历史。在乡村文化振兴上,既要大胆推动文化创新,破除封建迷信,也要继续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文化宣传,营造学文化、做文明人的良好氛围,培养懂文化的新时代农民。三是在建“新”过程中,不能对“旧”一拆了之。每个乡村都有自己的历史、自己的记忆,在拆“旧”时,要充分开展论证、注意甄别,最大限度保留传统村落、传统民居、传统建筑,传承与保护地方传统文化。在建“新”时,要充分尊重乡村的自然机理和历史文脉,把挖掘原生态村居风貌和引入现代发展元素结合起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处理好内与外的关系

推动乡村振兴要注重处理好内和外之间的关系,既需要外力推动,更需要内在动力驱动。要坚持内部挖潜与外部借力相结合,主动融入全国乡村振兴大格局。一是努力加强乡村振兴的外部支持。要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鼓励引导支持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吸引更多人才投身乡村振兴。二是充分激发乡村自身的内在活力。通过提升农村基层干部、农民群众等建设主体的文化技能素质,促进内生能力成长。在实践中,政府部门在实施政策、项目、资金等外力支持时,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多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机制,让农民更多参与乡村管护。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挖掘乡村的内在潜力、激发乡村的内在活力、提高乡村的内在吸引力,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民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实现乡村振兴。

处理好点与面的关系

“点”就是每个村落,“面”就是各地乡村乃至全省乡村。实现全面振兴需要“点”的示范引领带动和“面”的全面推进。首先,建设好“点”。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要科学把握当地乡村的特点,积极探索适合各地实际的乡村振兴路径,条件较好的村庄要率先振兴,条件一般的村庄要积极创造条件振兴,暂不具备条件的村庄要采取多种帮扶措施打牢基础。其次,不断扩展“面”。筛选出一些可借鉴、能复制的经验,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广到适宜的村庄,逐步在“面”上推广。在实践中,再总结、再推广成功经验,久久为功,最后做到全面开花,乡村全面振兴。

处理好城与乡的关系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眼于建设现代乡村,新型城镇化战略着眼于建设现代化城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新型城镇化战略双轮驱动,目的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云南建设。在我省进入工业化中期的转型升级阶段、城镇化率接近50%的质量提升阶段、城乡关系从单向城市化转向城乡互动阶段的大背景下,乡村振兴面临的是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继续推进仍是不可阻挡的趋势,未来乡村的人口结构和经济社会结构以及乡村的功能、形态、地位和作用仍将发生深刻变化也是必然趋势。要明确城镇作为区域经济中心和科技、教育、信息聚集地的定位,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就业创业、落户定居,全面融入城市社会,为农民退出承包地、宅基地创造条件,为乡村振兴创造更好的空间和条件。同时,要明确农村作为城镇的农产品供应基地和疗养、休闲、旅游、度假“后花园”的定位,培养和造就一批“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制定市民下乡、能人回乡、青年返乡等扶持政策,形成双向流动机制,聚集乡村人气。坚持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一起抓,形成新型工农关系、城乡关系。

处理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关系

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是内在统一、有机联系的,乡村振兴的前提是摆脱贫困,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是推动乡村振兴的优先任务。就贫困地区而言,2020年坚决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让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本身就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推进乡村振兴,既有利于脱贫目标的顺利实现,也有利于脱贫之后巩固脱贫成果,从根本上改变贫困地区面貌。因此,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两者在目标上契合一致、在任务上交织叠加、在推进上相互融合。必须把脱贫攻坚同推动乡村振兴有机结合起来,确保两项工作一起抓实、两篇文章一并做好。要着眼未来乡村振兴蓝图,总结提炼并运用脱贫攻坚中好的机制、做法,统筹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之间政策衔接、机制整合、工作统筹和有机衔接。

处理好学与做的关系

一是加强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对出台的政策举措进行原原本本、全面深刻、实实在在、持之以恒的“学”,切实把乡村振兴战略目标、要求、路径、方法等内容搞懂弄实,真正吃透“上情”;加强对各地乡村历史、人文、产业、资源、风俗等乡情村情的再认识,找准优势,正视短板,摸清“下情”。二是大胆实践。学是为了更好地做,要坚持学与做结合,以学促做,确保“学”得深入,“做”得扎实,将学习成果落到实处,切实把农村产业体系构建、生态宜居环境打造、乡村治理体系形成、农民增收途径拓宽等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作者李永松,系云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农村处副处长、研究员;作者孙燕,系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信息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来源:云南理论网http://llw.yunnan.cn/system/2020/04/08/0306392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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